IPO项目“一督就撤”?监管追责来了!

6月16日,上交所公布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交所表示,海通证券在惠强新材、明峰医疗、治臻股份3个IPO项目的保荐工作中保荐核查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存在薄弱环节。同时,这3个项目均存在“一督就撤”的情况。


(资料图)

“警示一个,震慑一批。上交所的这一公开警示决定势必对其他保荐机构产生巨大的威慑力。”业内人士认为,全面注册制下,监管部门强调“申报即担责”,压实发行人信披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一查就撤”的现象或有望在严监管态势下得到缓解。

3个项目“一督就撤”

监管警示显示,海通证券作为惠强新材、明峰医疗、治臻股份3个申请首发上市项目的保荐人,存在对重要审核问询问题选择性漏答,对发行人的收入确认、存货、采购成本、资金流水和研发费用等核查不到位等违规情形。

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期间,在对上述3个项目发出《保荐业务现场督导通知书》后,实施现场督导前,海通证券均撤销了项目保荐。上交所认为,这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海通证券对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风险和问题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不够充分,项目申报准备工作不够扎实。

公开资料显示,惠强新材IPO申报于2022年9月27日获得受理,2023年4月27日终止审核。治臻股份IPO申报于2022年6月30日获得受理,2022年12月23日终止审核。明峰医疗IPO申报于2022年6月29日获得受理,2022年12月9日终止审核。

IPO项目现场核查进场仅1天

上交所在执业质量现场督导中还发现,海通证券在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方面,存在投行质控、内核部门项目风险识别不足以及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项目底稿验收与归档管理不到位、质控部门现场核查有效性不足等薄弱环节,质控部门对部分首发项目的现场核查进场时间仅1天。

一是项目风险识别及质控、内核意见落实不到位。二是项目底稿验收与归档管理不到位。三是质控部门现场核查有效性不足。执业质量现场督导发现,质控部门对部分首发项目的现场核查进场时间仅1天,不符合保荐人规定的首发项目进场时间要求。

上交所表示,海通证券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在从事保荐业务过程中,海通证券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荐人职责,切实提升保荐工作业务质量。

现场督导成新常态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问题均为上交所在发行上市审核及执业质量现场督导工作中发现的。此前,上交所明确表示,保荐IPO项目多次出现“一督就撤、一查就撤”情形的保荐人将被启动执业质量现场督导。

近年来,现场检查、现场督导对准IPO项目的威慑力持续增加,“一查就撤”暴露了部分项目“带病闯关”的心态,也对市场造成一定影响。随着全面注册制的落地,监管对待这一现象保持持续高压态势。

今年5月,上交所下发的上市审核动态中,总结了去年与今年现场督导情况。上交所在现场督导中发现,保荐机构存在多方面共性问题,比如有保荐机构底稿验收工作执行不到位;未充分关注申报项目的重大风险;未严格执行向交易所报送整改报告中列明的整改措施等。

上交所解释,启动执业质量现场督导的原则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在上交所保荐首发(IPO)项目撤否率排名靠前的保荐人;二是保荐IPO项目存在违规处理情形较多的;三是在IPO项目多次出现“一督就撤、一查就撤”情形的;四是上交所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执业质量较差或廉洁从业风险较高的保荐人。

深交所近期也在新一期的上市审核动态中对现场督导问题进行分析,指出有中介机构未对发行人存货、销售、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异常情形保持关注,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

业内人士认为,针对券商投行所存在的问题,开展现场督导有必要常态化,既能发现投行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能对券商投行产生震慑效果,并倒逼券商投行勤勉尽责。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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